1、法律官员应该遵守职业操守,不能徇情枉法。 |
2、这个人枉法地用假证件蒙混过关。 |
3、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是枉法之举,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
4、一百秦汉时期,最高统治者已开始用法律形式规范司法官吏的职务行为,对他们在司法活动中的渎职或枉法等职务犯罪行为加以严厉惩治。 |
5、他身为法官,贪赃枉法,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
6、辛翁已上奏弹劾平江府王唤及江南路帅司王宜忠兄弟,徇私枉法,勾结水寇,养贼自重。 |
7、机关对报道的真实性、记者及报社的报道目的和动机都不清楚,就以记者报道侵害企业商业信誉,悍然对记者进行刑事追诉、网上通缉,完全是滥用职权,枉法追诉。 |
8、诬告陷害举报人,法官徐振云枉法追诉举报人,咎由自取吧! |
9、亲人为求真相,反被诬告包庇,并嫁祸报复陷害证人,以掩盖枉法追诉徐伟的故意伤害案件。 |
10、巴彦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然后检察官又枉法追诉,最后导致法官的枉法裁判。 |
11、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滥用职权、枉法追诉罪。 |
12、在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也属于“枉法追诉、裁判罪”范畴。 |
13、行政案件平反后将追究有关司法人员刑事枉法追诉和枉法判决罪。 |
14、一,陷害忠良;二,贪赃枉法;三,谄佞主上,……一千零一,欺压百姓! |
15、执法者应铁面无私,如果徇私枉法,则国法尊严难显。 |
16、但由于历史原因与及其他方面的原因,行政机关的执法现状仍然不容乐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知法犯法、贪赃枉法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在有些方面、有些地方甚至相当严重,解决这一问题是当前依法行政中一个最现实、最迫切的任务,这就凸显了对本论题进行研究的必要性与现实意义。 |
17、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必须铁面无私,执法如山,决不允许滥用职权、执法犯法、询私枉法。 |
18、执法必严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克尽职守,执法如山,不徇私枉法,不放任任何违法行为,真正树立法律的权威,维护法律的尊严。 |
19、如果孙志刚的死能够导致中国收容制度的废除,如果孙志刚的死能够唤醒一部分执法者的良知,改变他们恃权枉法仗势欺人的作风,如果孙志刚的死能够带动其他类似案件的顺利解决,孙志刚死得其所! |
20、大人果然明察秋毫,此县县丞童大范枉法徇私,中饱一已之私,全然不顾百姓死活,下官已将他就地正法,以显大人之威。 |
21、并不是因为张九龄有多讨人嫌,是因为忠耿尽职,秉公守则,直言敢谏,选贤任能,不徇私枉法,不趋炎附势。 |
22、仗势弄权者,自以为位高权重,“习为倨傲”,不免“颐指当世,凌轹百僚”,甚至一手遮天,指鹿为马,擅权枉法,胡作非为。 |
23、用枉法裁判压迫、剥削人民。 |
24、此外,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还提到,要“坚决整治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优亲厚友、徇私枉法等侵害群众权益的腐败现象”。 |
25、贪赃枉法的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的背叛,更是对公平正义的践踏。 |
26、贪赃枉法的行为是社会道德的败坏,应该坚决予以制止和惩治。 |
27、贪赃枉法的行为是社会道德和法律严厉谴责的,因为它损害了公正和法治的基石,剥夺了人民的权益和信任。 |
28、贪赃枉法的行为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毒瘤,只会腐蚀法治的根基,让人民对法律产生怀疑,最终损害整个社会的信任与稳定。 |
29、贪赃枉法的人终将在正义的审判下,承受着自己所蓄积的不义之财所无法抵消的代价。 |
30、在这个城市的深处,有一位官员贪赃枉法,他的行为引起了公众的愤怒和抗议。 |
31、在法庭上,法官严肃地宣布:“任何违枉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
32、在法庭上,法官严肃地警告道:“任何人都不能违枉法律,否则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