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行法规过于关注是否如实入账等形式问题,实际上是避实就虚,舍本逐末的做法,是不足取的。 |
2、在这种形势下,在现有的体制框架内,我们完全可以避实就虚,从培养市场主体的信用理念和信用意识入手,通过股票市场参与主体信用意识的提高来逐步弥补在市场制度方面的某些缺陷。 |
3、当地下建筑内有人员被困,需要抢救时,可避实就虚,将主攻阵地选择在地下建筑进风的出入口处,用多支喷雾水枪实施强行内攻。 |
4、广府商人以航运业的重心置于上海等其他开放口岸而不是在广州与此有关,有避实就虚之意,而且**战争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广州地区对西人的积恨殊深,缺乏推行西人器物的投资环境。 |
5、第二,将是否如实入账作为认定商业贿赂的标准,甚至于细致到是否记入了相应的细目,实际上是避实就虚,舍本逐末,使商业贿赂执法异化为复杂的财务会计审查过程。 |